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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维锋 | 创新探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思想路径

2022-11-15

中国劳动保障报
关键词:


       创新探索高技能

       人才队伍建设的思想路径
       ——精准把握《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高技能人才是我国技能人才队伍中的核心骨干,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多角度、全方位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从国家层面做了体系性、纲领性、针对性、具体性的强化,标志着我国对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政策框架和实践框架已经形成。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工作,重在深刻领会、精准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要处理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一是总体性原则。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系统性工程,将会起到重点推进、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的积极作用。因此,立足于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顶层设计的总体性的宏观视域,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领导阶级地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系统性的制度体系,特别是充分结合中办、国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以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90多个相关配套文件,去理解和把握《意见》的政策定位、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在此基础上,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不断强化工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协同力量,下好一盘棋,写好一篇大文章,打破部门界限,形成整体合力,高度融合、权责明确、统筹谋划、齐头并进,共同推进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系统性原则。《意见》针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构成了一个有机融合的整体,共同作用于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这一目标任务。其中,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制度是基础、使用制度是保证、评价制度是抓手、激励制度是动力,四个方面环环相扣、紧密相连,构成了支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四梁八柱,形成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闭环。因此,既要注重各个层面自身具有的内在逻辑,也要把握各个层面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既切实做好分类分层实施,也注重总体性、系统性谋划。
       三是时代性原则。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推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由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由中国数量向中国质量转变,都迫切需要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意见》立足于直面当前我国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本质要求作为根本遵循,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五年来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特别是精准聚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层面,体现出强烈的时代属性和发展导向,在一定意义上,是对产改方案的深化和发展。
       四是创新性原则。《意见》作为事关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顶层设计,对象更聚焦、目标更清晰、任务更具体、举措更精准,其中蕴含着极其丰富、十分宽阔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空间;也为推动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创造了极其宽广的创新增长点和实践可能性。如《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支持各地面向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可以说,这条着力于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指导性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彻底打破了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天花板”,为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领导阶级地位,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现“政治上保证”的重要目标,作出了具有历史性的重大制度突破。如何把这一项顶层设计落到实处,还需要各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细化创新。
       五是理论性原则。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既是重大的实践问题,更是重大的理论问题。《意见》提供了极其丰富的理论创新空间。新时代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研究,应当是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理论与应用研究。我们亟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人阶级的思想和劳动学说为理论基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高技能人才的重要论述为理论指引,着眼于《意见》及其相关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深入思考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内在逻辑,针对高技能人才的一系列问题,提炼归纳出具有科学性、客观性、规律性、普遍性的理论话语、理论框架和理论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以科学的理论指导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鲜活实践。
       六是实践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要解决认识问题,更要解决实践问题。因此,一方面,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组织而言,要强化主体责任和服务意识,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不断营造环境、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创新方式,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就业创业、报效国家、服务社会创造更多机会,打开更广阔的通道。特别是总结和借鉴《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经验,将贯彻落实《意见》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另一方面,《意见》针对的对象、聚焦的主体,是高技能人才和广大产业工人。因此,要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宣传引导,强化社会舆论导向,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劳动、尊重高技能人才、热爱高技能人才、关心高技能人才、学习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高技能人才及其后备军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而汇聚起亿万劳动者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之,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直面当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和时代诉求,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准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秉持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创新探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思想路径,推动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步、铸就新辉煌。
(彭维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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